《廉政中国》观后感
廉政教育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必要一课,有利于保持和发扬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对于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促进职能到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观看了《廉政中国》后,我最大的体会是,对于人和事中的“人”、“事”,一定要先做人,后做事。一撇一捺写个人,一生一世学做人。正人先正己,做好工作固然重要,但为人之道才是根本。
学做人,就是要学做好人,怎样的人才是好人?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标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对不同的人又有不同要求。我认为要学做人,应该要有四知,即要知深浅、知是非、知廉耻、知轻重。
一是知深浅。所谓知深浅,是要扪心自问一下:“我是谁?我有什么?我能为社会做什么?”有些人违纪违法,就是从对自己不了解开始的,不知深浅,以为手中的权力是自己的努力所得,忘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让人民赋予的权力成了私有财产;由于不知深浅,忘记了自己是谁,自以为是,目空一切,少了对自己的约束;由于不知深浅,忘了自己有学习,放松了学习,大权在握,一劳永逸,躺在功劳簿上睡觉。我认为,做人,要从知深浅开始,只有知道深浅,才会知道自身的不足,才会谦虚,才会放下架子好学上进,才会看低自己尊重别人,才会看得起人民群众,才会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
二是知是非。所谓知是非,就是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就是一个人要有是非观念。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要分得清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二是要在具体行动中做对的、做得对。有些人搞得清事情的是非,做起来就犯错误,是行动中的低能,或者不做好事专做坏事,是天生的坏人。我认为,我们要知是非,就要分得清事情的对错,要知道哪些事可做,哪些事不可以做,其实这并不难,我们每个人只要做到遵幻纪守法,遵循道德,事情的是非问题也就解决了99%,重要的是如何做对的?观看了《警示录》,我发现,大多数领导干部都懂法知法,都知道制度的存在,有的甚至是制度的制订人,所以不能说他们不知道事情的对错,但是却为何偏偏做了错事而沦为阶下囚呢?在《苟警录》中不少当事人都谈到了这个问题:“第一次很重要,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这说明,一是不要恶小而为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二是不能心存侥幸,偶然带来必然。所以说,知是非的关键在于对“非”的防范。
三是知廉耻。所谓知廉耻,是指一个人在道德意识中要有因自己的言行的过失而引起羞辱惭愧之情,要对自己违背道德的意识和行为产生不体面、不光彩的心理,要有因周围人的责备产生自责心理。不知廉耻,就是无耻,就是俗话说的厚脸皮。人一旦丧失了廉耻,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无耻则无道,廉耻历来被视为“立人之大节”,耻感迷失,“做人无以治已,做事无治事”。所以,人如果不知廉耻,连自己都管不住自己了,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呢?一个人只要知廉耻,才会做应该做的,不该做的坚决不做。朱自清在《论气节》中说:“气是敢作敢为,节是有所不为”,要“守节”,不要“失节”。而《警示录》中的深刻教训告诉我们,一切“失节”都是从不知廉耻开始的。
四是知轻重。所谓知轻重,就是一个人在自己的人生观中对各种事物的看法和价值取向,孰轻孰重,要有选择。胡锦涛总书记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就是把群众的利益放在了第一位,要以群众利益为重,个人得失为轻。但有些人往往把自己看得最重,自己的得失,自己的利益考虑的最多,而把群众放得很轻。这种人,指导思想出了问题,不犯错误才怪呢。如有的人把努力工作看得重,有的人把名和利看得重,有的人把自己的散漫自由看得重,轻重观念不同,生活方式也就截然不同。所以,正确处理好孰轻孰重的关系,知道轻重的人,才会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才不容易在人生道路上走上岐途。
知深浅,知是非,知廉耻,知轻重,其实是做人最起码的标准,还远远达不到伟人、圣人的标准。如果做到了这四知,充其量也不过是君子,或者说是远离了“小人”的人,做到恐怕并不难。做事先做人,做人知四知,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清清白白的人,这是我观看了《廉政中国》后的一点体会,也算是一点收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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