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隐》读后感1500字:
《侠隐》完全是一个披着武侠复仇外衣的京味美食回忆录。
早先因为《让子弹飞》,翻看《夜谭十记》不忍释卷。这次因为姜文新作《邪不压正》,特意找了张北海的原著《侠隐》来看。看完真是庆幸没有付费看电子版,作者意淫得太厉害了,完全不是在严肃的写作。虽然写作不一定要严肃,但拿来正经的卖钱就不对了。
主人公李天然的人物设定非常不合理,性格模糊。照理说一个贫困孤儿,被武师一家收养长大,直到十几岁还生活在偏僻乡下院子里,突逢大难,师傅全家遇害,自己只身获救,大难不死,即便随恩人一家去了美国几年,回来复仇,也不可能一下子变成衣食住行、一日三餐,处处讲究的上层风流公子哥(基督山伯爵苦心孤诣的是如何复仇,可没天天琢磨吃什么,钱也是继承来的),特别是一开始自己还不挣钱,花的都是恩人的钱,工作也是恩人介绍的打酱油肥差,一天到晚闲晃。不客气的说,真有身世如此的人,或者郁郁不乐,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咬碎钢牙;或者放浪形骸,籍此消减心中的痛苦,泪湿枕巾。这样天天威士忌加白兰地,换着花样吃遍北京,烟不离手,顿顿小酒,实在是没心没肺的纨绔子弟,还回来报什么仇?我看是馋了。
而且,遇到的女郎盘靓条顺,或美艳动人,或青春靓丽,或温婉可人,各个都对他郎情妾意,还有冲破封建礼教束缚,主动引诱的小寡妇,这在民风开放的美国,也不多见吧?而且李天然去了美国,这些女郎没有啊。
因此,我推断,此小说完全出自作者的意淫,某种程度上把自己幻化成了李天然,完全不管情节设定合理不合理,有武侠情节就设定身手了得,想念北京美食就不厌其烦的描写每顿饭,不管是不是与情节有关,喜欢美女就写美女都巴不得献身,过过干瘾。说到这想起郭德纲的《相声演义》里,也把窦天宝演成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富二代美男,倒是与张北海相映成趣,只可惜文字不比影像,更有想象空间,意念中李天然帅过彭于晏也没事,郭德纲自编自导也就罢了,自演窦天宝,扭到了想象之腰。
然后特意查了查作者张北海的情况,原来他出生于北京,父亲是国民党官员,四九年就随家人去了台湾,后来旅居纽约,还在联合国当过翻译,读后感m.simayi.net是张艾嘉的叔叔,与很多港台名人有瓜葛。这样一份履历摆出来,当年妥妥是个富二代,上流社会人士。因此他根本不会觉得让穷小子天天喝威士忌白兰地有什么不合理,因为那就是他的日常,大概和“何不食肉糜”差不多。据说《老嬉皮》这首歌是写给他的,看照片也确实有点不羁的嬉皮味。没准儿他就是写着玩,自己过瘾,也不在乎合理不合理。
这个故事的框架本身其实很不错,七七事变前夕的大时代背景下,各方势力犬牙交错的角斗场里,还有一个已经远去的江湖。不能超然独立的江湖如何被时代裹挟,国仇、家恨如何在一个人身上统一起来。可惜,作者饱得自家君莫管,根本不在乎。唯一的一点收获是:读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七七事变爆发之时,正是酷热的夏天,北京最热的时候。放在历史那个当下来看,突然觉得那个时候并不遥远,并不陌生。
想起了《四世同堂》的开头,同样也是写七七事变,老舍因为是北京平民出身,熟悉胡同生活,虚构的小羊圈胡同仿佛就是四九城的一条平常的胡同,胡同里的人物立体鲜活,也仿佛就生活在那里,他们的言行举止、衣食住行如此自然,比张北海的所谓考据真实多了。
一句话:高低立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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