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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2500字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2500字:

听说有这本传记的出版,一直想看个究竟,却未得空。最近,实现了这个心愿。然而,阅毕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想动手写点什么,借以清理思想。书太厚,五百多页,没有时间再看第二遍,只能是“走马观花”式的观感。着重围绕一个问题谈想法。我的问题是,什么原因成就了史蒂夫·乔布斯的天才贡献?

乔布斯是一个天才,这一点无疑。如何成就天才,这个问题有点现实意义。在我们这个社会,我相信不少人以他为偶像,都希望像他那样做出杰出贡献。“天才”这个概念本身意味着它的先天性,或者说,是遗传基因的原因。但在我看来,这是一个错误的观念,至少是不准确的。某些人因为父母或上辈人的基因遗传而具有某个方面的天分,这应当没有异议。典型的,父母身材高大往往子女的身材也高,因而做运动员有了比较优势。当然,这是显见的,而像乔布斯这样有着超强头脑的智慧天才,这个因素却是隐蔽的。他的生父是移民美国的一个叙利亚人的后裔,母亲则是移居美国的德国后代,两者偶遇,造就了乔布斯。或许,来自不同区域的混血有着某种基因上的杂交优势。但我以为,后天因素,特别是早期的环境对一个天分的形成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纵观乔布斯的一生,其成就显著之点在于他实现了对自己热爱事业的卓越追求。而这又与他成长过程中的一系列经历相关。这至少反映在以下三点。

第一,养父的早期影响。乔布斯是被生父、生母共同送养的弃儿。这种不幸经历在后来却是以幸运为对价。他被一对善良而质朴的美国夫妇收养。养父的影响是重要的。他是一个退役军人,具有典型的美国人的处世风格。不同于一般人的一点是,与其从事汽修职业相关,他对各种小型汽车的形态异常着迷,非常欣赏并追求不同凡响的外观设计以及各种精细做工。乔布斯年少时围绕在这位养父身边,耳濡目染,当然影响至深。养父这种追求完美的精神显然在乔布斯后来职业生涯中得到充分继承。他自己在一个场合承认这一点。而且,在行动上,从Mac,ipod,itunes,iphone,ipad,到iCloud,一路走来,他始终对每一个产品、每一个细节保有唯美主义的情愫,那怕产品中那些难以为人所知的隐蔽的细微之处也不放过。显然,在完美主义的理想道路上,他决不向现实妥协。只有从这一点出发,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他的处世方式。他对下属同事要求非常严厉,对人评价总是采用“非黑即白”的二元标准。他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以及历练的凝视,使得他的同事普遍感觉到一种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因此,他与同事包括高层管理人员总是无法合拍,以致在创业的前期,被迫离开了他辛勤创办的苹果电脑公司。即使是后来他凭借自己的才能“杀回”该公司,也没有改变他以往的作派,甚至有过之而不及。基于早年经历对于产品的卓越追求从来都是他的精神向往。

第二,佛教禅宗的信奉。在大学期间,受当时社会风尚的影响,他迷恋上佛教禅宗,定期参加相关社团的聚会活动,并坚持素食主义。其痴迷表现在,不远万里,辗转到达禅宗的发源地印度,拜谒宗师,以追寻极端的宗教体验。由此,他对于直觉的价值有更多的确信,并获得了这方面的超常能力。在基督教世界,凡事比较注重逻辑与理性。这在相当大程度上限制了人的想像力。而想像力这种能力m.simayi.net与直觉有较强的联系。我们必须充分注意到,乔布斯的伟大在于他的超群的想像力。他开发的一系列电子产品引领时代。他创造了社会需求,而不是迎合了社会需求。他说过,“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确实,由佛教禅宗的直觉观念对于想像力的培养有着催化作用,“疯狂”是这种想像力的外在显现,是想像力的振翅表演。正因为如此,他不仅在行动上,而且在骨子里瞧不起比尔·盖茨及其领导下的微软公司,认为他们只是亦步亦趋,甚至“抄袭”他的作品。只有他及其苹果团队才能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伟大作品。他追求人文与科技的完美结合,爆发出无与伦比的想像力和创造力。为此,他甚至有一种“洁癖”,不愿将自己创造的产品运行在其他公司产品的平台上,试图在其创造的产品上建立一个内在的封闭体系。这种不愿兼容的态度表达了他对于自己创作的作品的高度自信与深沉偏爱。

第三,自由驰骋的竞争市场。乔布斯时代是互联网崛起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对于富有创造力的人来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在这样一个时代,年轻人日常接触的是各种不断时兴的电子产品,引领着一波又一波的风尚。这促使有智力的头脑产生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当然也激发了他们的创造力。然而,我们不应忽视正是在美国这个特定的时空中,有智慧的头脑才有施展才能的真正舞台。美国是互联网的创立国。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之后,围绕互联网这个信息平台掀起的信息革命发端于此。可以说,自那时至今,依赖于互联网的信息储存和运用技术呈现风起云涌之势,方兴未艾。特别是身处美国硅谷这个世界电子信息科技的核心地带,充分的竞争以及相互协作、合作使得各种电子产品层出不穷,不仅延伸着社会需求的时间,也扩展着需求的空间。正是在美国,自由市场经济之下的人才有效供给、融资方式的便利以及知识产权的充分保护,使得乔布斯宛如大海中畅游的一头巨鲸,迸发出巨大的生命力,创造了一个个神奇的时刻。依赖于完美的狂热追逐,他颠覆了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手机、平板电脑和数字出版六大产业,令人惊叹。

我再提一个问题,作为一个天才式人物,他最值得后人欣赏的是什么特质?我认为是“专注”。这表现在对电子世界的专心与痴迷,而不论其它。这个“其它”包括日常生活的随意,不拘小节。他轻易抛弃自己的情人及其孩子;他对于同事不近人情的苛刻要求;他随处光着脚,身上散发周围人难以忍受的异味。这种“专注”反映于精神层面,他不是以追求金钱为目标,而只是一心一意,千方百计地创造出惊世的作品。就财富而言,他是一流的积聚者。金钱是作为其作品的附属物不请自来,他已经进入无我而有我之境界。

我还想提一个问题,是什么原因支持着这个天才不断追求卓越,甚至不顾个人的健康?在他的葬礼上,在他事前精心准备的告别人间辞话中已有显露。

是的,期待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再添一笔”!这是一种精神动力!有人说,这是一种虚荣,对于一个无神论者,来世的存在亦是可以疑问的,我们怎么确知这着意的“一笔”必定存在?然而,对于一个对财富没有贪欲的天才来说,没有这个信念,靠什么维系他的灵魂?!到达彼岸的心之愿即使虚妄,也是所有期望“雁过留声”的伟人们在此岸中无法摆脱的一种宿命。

我还想再提一个问题。

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传记书。作者:远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