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读后感5000字范文:
我是顺着大学必读的书单往下阅读的,这本称作必须‘在图书馆阅读的严肃作品’很显然是我不能错过的一本经典名著。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作者司汤达在这本书中所塑造的‘少年野心家’于连是一个具有高度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已成为个人奋斗的野心家的代名词。《红与黑》在心里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里小说’的先河。后来者竞相效仿这种‘司汤达文体,使小说创作‘向内转’,发展到重心理刻画、重情绪抒发的现代形态。因此人们称司汤达为‘现代小说之父’。可以说,以上这些评价已经从其内容、思想上进行了高度的评价,而我则愿从自身出发,以务实的心态来正面思考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思想启迪。
本书主人公于连·索雷尔是一名木匠的小儿子,与他粗鄙野蛮的父亲和两个哥哥不同,于连热爱读书,善于思考,并且精通阿拉伯语。一切以德·莱纳市长想为他的儿子聘请于连做家庭教师开始,于连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才一点点在读者眼中进行呈现。其实我在阅读这本小说的时候,很长时间都代入不进当时角色的人物中。这本小说从出版至今已经经过200年的风云变幻,当时的法国与现在的生活早已格格不入,我无法体会那种森严的社会阶级和平民身份所带来的压迫感,更无法想象社会矛盾重重的社会那种随时有可能爆发革命的紧张氛围。因此,我特地查阅了当时小说中的社会背景。
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常见摆脱被为贫困的地位,年及30立功于战场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北大革命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部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利、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第三段和第四段摘于petitspois的《矛盾的色彩矛盾的一切》)
我想于连就是这样一个人啊,他疯狂崇拜着拿破仑,因为在那个时代,有能者上。拿破仑为平民提供一种新的可能,为那些出身卑微的但却不甘俯首他人的小人物指出一条可以把握自己命运的坦途。他们建立的灼灼战功将会使那些老贵族们瑟瑟发抖,这将是新贵们的天下,他们可以扬眉吐气地获得本应该属于他们的平等与尊重、荣耀、声望以及财富。出身和等级终于不再像枷锁一样禁锢着他们渴望建功立业的野心和无处施展的才华。未来的一切变得唾手可得,近在咫尺。而这些不正是像于连这样的青年人做梦都想得到的机会么。然而,政权颠覆,封建王朝重新崛起,读后感贵族们竭尽全力维护着自己的地位,而这又对像于连这样拼命挣脱现境的他意味着什么。如果是我,这无疑是对我的理想和信念的致命一击,也许我会认命和憎恨,无论哪种都注定了我的停滞不前。而于连却在极其有限的选择中继续向上发展,他努力地学习拉丁文,同时又发愤攻读神学。他卓越的天赋和才能让他在精通拉丁语时又可以将《圣经》和《教皇论》倒背如流。
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他的才能让他获得了市长家庭教师的身份。然而,他并不快乐也不满足,他时刻紧绷的神经让他格外敏感外界对他的看法,他几乎受不了任何轻蔑,也不承认自己是仆人的社会地位。他厌恶贫穷带来的粗鄙狭隘,也蔑视上层社会的种种优越。他的内心骄傲和与众不同使他格为扎眼,他不断自我标榜的遗世独立和不容侵犯的尊严让他时刻戒备,抵制外界对他的侵扰。然而他也是极其优异的,他相貌英俊,气度不凡,他的才华和野心让他注定有一番成就。同时他也是极富魅力的男人,我想这正是德·瑞那夫人无法拒绝他的原因。在读到关于于连与市长夫人的爱情的时候,对我来说是一种煎熬,因为我几乎没有看到一点点爱情在这段关系中,于连只是被德·瑞那夫人那美丽高贵的相貌吸引,同时一种渴望征服上流社会女性的想法几乎在一直煎熬着于连。然而这中间却没有爱情的缱绻温存。我当时真的认为于连已经快被他的野心逼疯了。只是后来从只言片语中我才慢慢感受到于连在这段感情中的付出,我才能确信他确实是爱着德·瑞那夫人。
随着剧情的推进,于连告别了维立叶尔城,来到省城的贝尚松神学院进修。他的成绩出类拔萃,他的思想与那些为了混口饭吃的同学格格不入,他的卓越和目中无人遭人嫉恨,他没有办法融入群体,说着言不由衷的话,我想他是没有办法变得平庸。神学院是一个伪善的地方,打着上帝的幌子去为自己谋求生存的必须。这里的每个人都是一副虚假的嘴脸,他们没有信仰,只想迅速依附上一个有名望的大人物来确保自己的衣食无忧。于连深深厌恶并且鄙视这个地方。“您不理解您的时代,”正像科拉索夫亲王对他说的,”您要永远和人们对您的期待背道而驰,我以名誉担保,这是时代唯一的宗教。勿疯狂,勿造作,因为人们期待与您的正是疯狂和造作,而那条格言也就实现不了了。”在彼拉院长的推荐下,他成为了木尔侯爵的秘书,就这样于连进入了自己生命的第三个阶段,也是他人生中最辉煌的阶段。
侯爵的平易近人让于连心存感激,他能力卓越只差一个发挥的平台,很快他成了侯爵的得力助手。伯爵对他给予重用,同时十分欣赏他,赠予了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成功的喜悦。在电影中于连曾经说过:“我不在乎钱,我只想要名望。”而这枚勋章正恰好满足了他那颗继续获得肯定和褒奖的心。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但是在我看来,这些贵族并没有接受他。于连对这种上流社会的奢靡和颓废抱有极大的不满和轻视,他不想与这些人为伍,因为在他的潜意识里,那些贵族的一举一动都在刺伤着他的自尊心,他们的一言一行傲慢无礼让于连无法忍受。侯爵曾经这样思考过他:‘的确,他对高贵的出身并不崇拜,他并非本能地尊重我们……这是个缺点,不过,一个神学院学生的灵魂忍受不了的应该是享乐和金钱的匮乏。而他却不同,他无论如何不能忍受蔑视。’是的。他不想变成这些人口中的玩笑和谈资。而在这些人中属玛蒂尔特小姐最为傲慢,于连一开始并不喜欢他,可是玛蒂尔特被于连的与众不同而吸引,迅速与其坠入爱河。可是玛蒂尔特的性格反复无常,她始终对自己高傲的出身引以为豪,她的爱情是反复的,随着于连的冷漠骄傲而增加,可是一旦于连想去爱她的时候,玛蒂尔特就会将他狠狠抛弃。
这样的爱情疯狂地折磨着于连的内心,同时也让我难以忍受。在我看来,玛蒂尔特的性格尖锐高傲,目无一切。她对自己千篇一律的贵族生活感到厌烦,也对千篇一律的追求者感到乏味,她渴望轰轰烈烈,她想为一段爱情倾其所有。她崇拜博尼法斯和玛格丽特皇后的伟大爱情。因此她选择了身份地位差距与她如此之大的于连。这是一种爱么,我不知道。于连爱上她是因为她的美貌,她高贵的社会地位,她折磨他时那种揪心痛苦的感觉。而她想找一个可以让她完全臣服的人,他可以不爱她,他最好不爱她,如果他爱上她那他的面目将会变得平庸,她需要一种激情,一种她前所未有的体验以证明她的与众不同、她的热烈骄傲。我想是吧,要不然就是天生的抖M,哈哈。
于连以为他有一切的时候,瑞那夫人的信让一切烟消云散。他的贵族称号、他的二十三岁中尉,三十岁的司令梦彻底碎了。悲愤之下,他向正在祷告的德·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受了枪伤,而他则因开抢杀人被捕。入狱之后的于连冷静下来,他对自己所做的一切感到无比懊悔。玛蒂尔特为于连四处奔走,其狂热让我有些恍惚:她可能从未像此刻一样深爱于连,他的行为让她可以堂而皇之地付出一切。在审判中,于连当众宣称不乞求任何人的恩赐,他只求速死。电影中的于连在此刻爆发,他怒斥这次审判,他对这种资产阶级的审判感到无比忿恨。这种自上而下的带有强烈的阶级色彩的优越的不公正的审判让于连骨子里最后的骄傲尊严彻底爆发:他永远不会去祈求讨好这些贵族。
临死前的于连见到了已经垂垂老矣的神父,他感受到了死亡,有些害怕但决不抗拒。他见到了他的父亲,愚昧狭隘,没有血缘的温暖只有对利益的盘剥,于连为他自己和为这种亲人流下了悲哀的泪水。他见到了富凯作为一个朋友对他全部的忠诚,他见到了德·瑞那夫人,他终于明白了他始终挚爱的人只有她一个,同样的她也用尽所有的生命去爱他。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特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格丽特皇后的方式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这让我想到,玛蒂尔德曾经的想法:‘这绝妙地证明了我的格言: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她终于证明她爱上的是有性格的人。然而我并不敢苟同这就是爱。德·瑞那夫人则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在自己儿子的怀中离开了人间。至此,整部小说完结。
对于整部小说,我几乎用时一周的时间去阅读。其中有大量的心理活动描写,这使我们更深入地探秘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曾一度我几近读不下去,因为时代的遥远对我来说实在是难以设身处地,我选择坚持读下去,因为这样一本名著是不应该轻易放弃的。那我将放弃接近一个伟大作者思想的机会,我将放弃一个深刻了解法国大革命后社会各种冲突下暗涌的机会,我将放弃理解在那样的时代对一个充满理想抱负的青年的命运走向。可以说读过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
首先给我感触最深的是,是于连内心的火热的志向,几乎像火炭一样燃烧着他,炙烤着他,让他的内心从来没有满足过,他像一只饥渴的野兽,渴望施展抱负,吞吐才能。他的欲望太强烈了,那种渴望出人头地,高人一等,获得尊严和尊重的情感太强烈了。我想他是有这样的资本的,他聪明、博学、嗜书如命、博闻强识;他精通语言,有极强的记忆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他坚韧、持久、吃苦耐劳,对自己有着极强的掌控力;他目标明确、自律严格、善于思考……他的优点显而易见。现在有一句话很流行:我这么努力,是想让才华追赶上我的野心。社会上平庸的人太多,不肯吃苦努力的人更是比比皆是。人们更喜欢说而不是做。正如《红与黑》中德·卡斯特里公爵关于达朗贝尔和卢梭的名言:此辈什么都要议论,却连一千埃居的年金也没有。而我自己也正是这样的人啊,尽管我多么不想承认,可我觉得尽力标榜反而更让人厌恶。我是这样的人,我不够努力,却有着极大的野心,我大多的时候都在空想,付出的努力可以说寥寥无几。如果于连生在这个时代,这么多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时代,他一定会位列人前,成为人生的赢家。我羡慕他的天分,可我更敬重他的品质。这种品质决定了纵使身在逆境也一定会时来运转,这种幸运只能眷顾他这样的人。作者曾经在书中这样说过:‘依我看,这是他的性格的最出色的特点之一,一个人能做出这样的努力克制自己,是能有大出息的,如果命运允许的话。’无论他自身承受多大的痛苦和心理煎熬,但他依然可以控制自己,掌握全局。这种定力让我震撼。
爱情在法国,浪漫也在法国。可于连所拥有的爱情却少的可怜。我不喜欢这样从一开始就不纯粹的爱情。他只是拿爱情当作一种附属品,一种情感的寄托。他在最潜意识里爱的还是他自己,他的荣耀和未来。他的爱情并不成功,一方面源自于当时的社会阶级,于连的地位身份让他没有办法平等的去爱一个人,另一方面在于他们的内心都不纯粹,像是因为爱而去爱,想要得到而去得到。每次读于连和这两个女人的情感纠葛,尤其是第二位,我都觉得有一种深深的病态。爬窗户和登梯子永远是他深夜必做的动作。
最后,关于这本书的题目,我也搜索了一下,以便更深刻地去了解其内容。根据司汤达本人的说法是,红代表拿破仑的军队的红色的服装,代表通过军队获得升迁的途径。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代表通过教士的方式晋升上流社会。这正是文中于连面前的两条路。还有很多人认为书名绝对没有这么简单,我却觉得听完这种解释茅塞顿开。
在此再引用上面作者的一段书评,以此作为对主旨更高层次的升华。
若炙热的勃勃雄心是“红”,阴郁的虚假和伪善是“黑”,“红”即不时为”黑”所玷染,“黑”又常常淡化,退去本色,隐约透出”红”的影子。红与黑的主题在于连的身上既对立,又融合,在不断地交战、妥协与渗透中将人物的命运层层铺开,将作品的主旨推向顶点。
红,与,黑,从这两种色彩中可解读出无限丰富的内涵。矛盾,是所有解释的共同本质。一位现代诗人有两句诗:这个世界充斥了色彩/色彩中存在着矛盾/所以这个世界充满了矛盾。
(以上是摘自petitspois的《矛盾的色彩矛盾的一切》)
再附上一句德·拉莫尔先生的名言“一个人干了蠢事,总是推说是出于好心。”
以上就是我对《红与黑》这部名著的全部解读和思考,希望在之后的阅读道路上,可以时时回看,时时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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