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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看到黒焰两个字,大家可能会莫名其妙,《黒焰》这本书写的是什么?为什么要起《黒焰》这个名字?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只棕黑色的,吐着舌头的藏獒和一片雪山。很明显,这本书是写藏獒的。

  这本书写了一只母獒在和一只雪豹的战斗中虽然杀死了雪豹,但也被雪豹划破了腹部,她走出营地后死了。这只母獒的两只小獒送给了其他人,只有一只名叫格桑的小獒留了下来。格桑跑起来就像一团黑色的火焰,所以这本书叫的名字叫《黒焰》。格桑因主人醉酒被卖了出去,后来他的项圈断了,他跑到了一个老画师的家里。但好景不长,他又被老画师送走了。一只牛把栓它的木桩顶飞了,他逃走了。在荒原上,格桑遇到了韩玛,它在韩玛的带领下作警犬、导盲犬、藏羚羊保护犬……

  在读这本书时,我感到了母獒的勇猛,因为它居然能杀死一只雪豹;我感到了丹增醉酒后的傻,因为他把一岁就能杀死狼的格桑卖掉了;我感到了黑脸汉子的狡猾,因为他在拉萨居然只用两桶汽油就换到了一颗玉石茄子;我感到了老画师的认真作画与画技高超,因为他把画画当成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他的画能在世界遗产之一——布达拉宫展览;我感到了韩玛热爱学生,因为他在教学生时非常开心;我感到了那只有蓝色光泽狗的厉害,因为它能和格桑打平。我感到了新疆那位老人的愿赌服输,因为他输了,他把那柄镶有宝石的长藏刀给了韩玛;我感到了那位学生的聪明,因为他在危急关头还知道让格桑去找韩玛;我感到了格桑的勇猛、聪明、忠诚,爱家乡……因为它能一只狗打败二十多条狗,因为它知道追狼一开始不能追急,因为它在老画师家击退了小偷,因为它到了新疆还想念自己的家乡……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藏獒只忠于第一个和它喜欢的主人;藏獒是世界上最猛的狗,任何猛犬都有藏獒的血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