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合法——读《以案说法》有感1000字:
“合理的诉求若不走合法的渠道,受害人反成违法者”。这是《以案说法》一书中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
书中介绍的《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正是这样的典型案例:2015年8月,王某烟、王某玉的弟弟王某银在一民房不慎坠楼身亡。随后,两位痛失亲人的受害人来到政府门口旁以摆花圈、拉横幅的方式向政府施加压力,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这种方式不仅无法正常表达诉求,还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损人不利己。
这些人,本是这次坠楼事故的受害者,是值得同情的。却因为采用了不恰当的处理方式——在政府门口摆花圈、拉横幅,扰乱了社会秩序,触犯了法律,反而成为了违法者,永泰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王某玉、王某烟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像王某玉、王某烟这样的行为就是典型的合理但不合法。
无独有偶,在我身边也曾发生过这样的事件。那是2016年的一个上午,我随妈妈上街,只见大街上出现了一群身穿印有“黑心开发商”、“还我安全”等字样白T恤的人,队伍浩浩荡荡地行进在南湖路上,很快游行到了信访局。派出所民警发现并马上劝阻,可是没有用,情绪激动的人们喊叫声一浪高过一浪,路人们越来越觉得好奇,纷纷驻足观望,造成南湖路段交通拥堵,影响极坏。
原来这群人是我县某楼盘的业主,他们被黑心开发商骗了,花了几十万的钱买的楼房,却出现了质量问题,成了“危房”。可恶的是黑心开发商并不愿意承担责任,问题积少成多,人们愤怒的呼声也愈来愈响。业主们渴望政府能介入处理此事,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在业主中的领头人——林某桂的策划、组织下,他们集体上街示威游行——便出现了刚才的一幕。读后感·他们的遭遇令人同情,但这样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等相关规定,永泰县公安局对林某桂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黑心开发商本是这次事件的祸首,业主们都是受害者,告发黑心开发商,要求理赔原本是合理的诉求。但在解决矛盾纠纷的过程中,他们没有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却采用了“游行示威”这样不合法的诉求方式,不但影响诉求的解决,本次游行的组织者林某桂还受到法律的制裁。合理≠合法,业主们的不合法行为给我们敲响了一记警钟。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像“工资被拖欠、购买到‘三无’产品、小区的绿地被占用”等等,这些都属于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我们有权利提出合理的诉求。但我们切不可一时冲动,采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暴制暴”“越级上访”等不合法的诉求方式,要懂得通过合法的途径向相关部门反映表达我们的诉求,只有做到既合理,又合法,我们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让法律替我们伸张正义!作者: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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